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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是我的伤   /  2022-8-10 21:12  /   0 人收藏

网友咨询:
   现有一金属表面处理项目,工艺为除油-磷化-钝化。
根据《建设项目分类管理名录》(2020),化学镀、阳极氧化生产工艺按照本名录中电镀工艺相关规定执行。
参照广东省《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597-2015)中的术语与定义,钝化、磷化属化学转化膜工艺,不属于化学镀工艺。
本项目是否属于“金属表面处处理与热处理中的其他类别”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回复:
   您好。
结合所述项目有关信息,如本项目不属于热镀锌项目,且不使用涂料,则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第67项“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中“其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类别,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内容转自:广东生态环境*互动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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