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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咨询:
   您好,关于一家铝棒铸造的企业,原材料中使用少量的废铝料(无表面喷涂废料),现在拟对生产线进行改造,主要为:增加一台铝破碎机(带磁选功能),对进入熔铸炉前的废铝料进行破碎和除杂处理,减少进炉前原料中的杂质(主要是铁等金属杂质);新增一台回转炉替代旧式搓灰机,提高搓灰铝回收率;新增一台铝灰球磨机,球磨机对铝灰研磨分离,含铝量高的粗颗粒重进进入回转炉对铝回收,也提高了对铝灰中的金属铝回收率。
以上通过原料除杂和提高铝回收率均能减少固废铝灰产生量。
      新增的污染物为破碎、球磨过程中产生少量的粉尘颗粒物接入原有废气系统进行处理,可达标排放。
项目用地、产品规模、主要生产工艺、原辅材料用量、排放口等其它均没有发生变化,请问该种情况是否可以豁免环评?
回复:
   您好!该项目改造内容如不涉及规模、性质变化,且不新增用地、污染物排放种类及数量,可豁免环评手续办理。
谢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内容转自:广东生态环境*互动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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