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咨询:
辖区有一间企业拟外购原石英石,进行破碎——粉磨——石英砂(粉),生产过程中产生废水经沉淀回用,不外排;粉尘经布袋除尘。
请问这样的项目是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2020年版)》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309中的“其他”类项目,编制报告表,纳入登记管理?
还是按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303中可豁免环评项目处理,但纳入简化管理?
?
回复:
您好!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2021年版)》,若项目废水不外排,可按照第56项“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类,不纳入环评管理。
谢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内容转自:广东生态环境*互动交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