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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杞人自忧天   /  2022-8-10 21:11  /   0 人收藏

网友咨询:
   我司19年已办理了环评并完成验收,环评办理的工艺流程:压铸-抛光-打磨-品检-出货,现在因市场要求工艺需要新增研磨工序,研磨工序产生的废水不外排,产生的废水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这样是否不需要重新办理环评,是否属于豁免
回复:
   您好!新增研磨工序如不排放生产废水,可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我省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办函〔2020〕44号)有关“试行豁免一批建设项目环评手续”精神,豁免环评手续办理,但应落实相关环保措施,防止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并按有关规定纳入排污许可管理,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监督管理。
谢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内容转自:广东生态环境*互动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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