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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73986076   /  2022-8-10 21:11  /   0 人收藏

网友咨询:
   GB 31573-2015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规定了污染物的检测方法,是否必须使用标准中的检测方法去检测?
比如水污染物镍,标准中列举了三个(GB/T 11910、GB/T 11912、HJ700),能否使用HJ 776-2015这个方法去检测镍?
回复:
   您好。
您咨询的问题可依据环保部网站公开信息“关于实施生态环境监测方法新标准相关问题的复函”(监测函[2019]4号)和部长信箱来信选登“关于新分析方法是否可用于污染物达标性评价的回复”有关精神,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规定的生态环境监测方法标准应规范使用,若新发布的生态环境监测方法与指定的监测方法不同,但适用范围相同的,也可以使用。
GB 31573-2015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是2015年4月16日发布;HJ 776-2015是2015年12月4日发布,只要适用范围相同,是可以使用的。
另外,根据《生态环境标准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 第17号)第三十条及第三十一条的规定,HJ 776属于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制定的生态环境监测标准,适用于污染物排放达标性评价。
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内容转自:广东生态环境*互动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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