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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咨询:
   您好,请教解读一下指南中“4.3预案编制——企业事业单位环境应急预案可包括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应急处置卡片等类别。
其中,重大环境风险企业应包括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以及应急处置卡片;较大环境风险企业的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可合并编写;一般环境风险企业可简化环境应急预案体系。

其中较大环境风险和一般环境风险企业的专项应急预案可合并编制,应解读为综合预案里面有相应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措施就可以?
还是需要将专项应急预案作为综合预案的一个章节或独立第二部分(第一部分综合应急预案、第二部分专项应急预案、第三部分应急处置卡)按照专项预案编制要点的要求进行编制,只是不独立成册?
烦请指正,谢谢!
回复:
   您好。
较大环境风险和一般环境风险企业的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可合并编写,无需分成两部分;应急处置卡需单独编写。
所有内容编为一本即可,无需分别独立成册。
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内容转自:广东生态环境*互动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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