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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咨询:
   有一家企业,在塑胶板上进行涂布水性胶水,年用水性胶水量较少(少于10吨/年),请问按照新的(2021年)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是否需要办理环评手续?
还是豁免?
回复:
   您好!建设项目仅使用水性胶水进行粘合且年用量低于10吨/年,可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我省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办函〔2020〕44号)有关“试行豁免一批建设项目环评手续”精神,豁免环评手续办理,但应落实相关环保措施,防止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并按有关规定纳入排污许可管理,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监督管理。
谢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内容转自:广东生态环境*互动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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