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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咨询:
   某染整企业环评审批文件没有定型机,国版排污证设备数有4台定型机。
该单位的4台定型机正在使用。
请问国版排污证核发的设备数能否代替环评审批,这4台定型机是否合法?
是否存在未批先建和未验先投的情况?
回复:
   您好!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证是两个程序,排污许可载明设备并不能代替环评和环保验收。
请根据实际情况向属地环保部门确认多出的设备是否应办理环评报告书、报告表。
感谢您的支持与关注。
  内容转自:广东生态环境*互动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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