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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丹凉凉p   /  2022-8-10 21:11  /   0 人收藏

网友咨询:
   我司拟从事:年回收、储存、转运建筑废弃物1万吨,生活垃圾2万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3万吨,生产工艺为收回来的一般固废,经厂内打包机打包压缩后运至合规的垃圾填埋场处理,请问我司在运营过程中是否可按照“国环发【2019】39号”文件中关于“推进环评制度改革”,对仅涉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贮存、运输的建设项目,可豁免环评手续办理?
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豁免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办理的建设项目名录(2020年版)》,是否也属于豁免环评办理?
回复:
   您好!符合我厅《关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贮存、运输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问题的复函》有关情形的项目,可豁免环评手续办理。
谢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内容转自:广东生态环境*互动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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