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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咨询:
   水质在线监测设备所产生的废液全部属于危废吗?
废液是由第三方运维机构负责处理还是排污单位负责处理呢?
回复:
   您好,《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规定,环境检测(监测)活动中,化学和生物实验室(不包含感染性医
学实验室及医疗机构化验室)产生的含氰、氟、重金属无机废液及无机废液处理产生的残渣、残液,含矿物油、有机溶剂、甲醛有机废液,废酸、废碱,具有危险特性的残留样品,属于危险废物,代码900-047-4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条规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坚持污染担责的原则。
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固体废物对环境的污染,对所造成的环境污染依法承担责任。
谢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内容转自:广东生态环境*互动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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