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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咨询:
   广东省厅你好,我司主要生产:中空板、中空周转箱。
我公司已有环评、审批批复验收。
原有设备:中空板挤出机、铆钉机、超声波机、压痕机、切板机、分板机、破片机、空压机;生产工序:搅拌、挤出、切板、分板、压切、打钉、压合、碎料。
(项目所用塑胶料均为塑胶新料,项目不从事废旧塑料的回收及加工生产)
现我司打算增加单印刷机1台,使用水性油0.5吨/年;增加丝印机2台, 使用UV油墨0.3吨/年。
现请问贵厅,增加1台单印刷机,2 台丝印机,需要做环评扩建吗?
还是属于环评豁免?
谢谢。
回复:
   您好!项目如仅使用低VOCs含量油墨进行印刷、丝印且年使用量10吨以下,可豁免环评手续办理,但应落实相关环保措施,防止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并按有关规定纳入排污许可管理,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监督管理。
谢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内容转自:广东生态环境*互动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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