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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咨询:
   我司是一个加工厂,办厂至今各项环保手续齐全。
在环保验收后废水处理系统有进行了技术改造,进一步减少废水污染物排放量和固废产生量。
該技术改造根据《广东省豁免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办理的建设项目名录(2020年版)》第58项,是否可豁免环评手续?
同时,我司能否根据《环评法》第二十七条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采用后评价方式对該技术改造内容编写后评价报告后报送环保部门备案?
回复:
   您好!若对废水处理设施的改造不增加污染物排放种类和数量,则可按照《广东省豁免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办理的建设项目名录(2020年版)》第58项“改造项目”,豁免办理环评手续,但应及时变更排污许可。
具体请径向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咨询。
谢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内容转自:广东生态环境*互动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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