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咨询:
您好,我们园区有一家企业主要生产铝制活塞,生产工艺铝锭—电炉熔解—浇铸成型—打磨—包装,在熔解工序表面会产生一些浮渣,据企业说浮渣含铝量约为0.5%,这些浮渣属于铝灰渣吗?
如果属于铝灰渣,利用过程是豁免的,企业可以把铝灰渣直接交给原材料供应商回收再利用吗?
还是要交给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
回复:
你好,《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规定,电解铝铝液转移、精炼、合金化、铸造过程熔体表面产生的铝灰渣、铝材加工过程中铝锭重熔、精炼、合金化、铸造熔体表面产生的铝灰渣,均属于危险废物,代码分别为321-024-48、321-026-48。
《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规定,铝灰渣(321-024-48、321-026-48 )用于回收金属铝利用的, 利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
其他环节均需落实危险废物相关管理要求,如依法经联单转移、规范申报登记等。
谢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内容转自:广东生态环境*互动交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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