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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咨询:
   项目主要从事风扇木叶片加工,主要生产工艺为:木片--切割--木纹纸黏贴(叶片面)--喷水性漆(叶片边)--烤漆--包装--出货。
主要原材料为:木板2000平方米/年、水性白乳胶0.1吨/年,水性漆0.5吨/年、纸箱0.3吨/年。
使用电炉加热烤漆,水帘柜废水均循环使用,不排放生产废水。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33木质制品制造,使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可以不用办理环评手续,同时按照《广东省豁免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办理的建设项目名录(2020年版)》是否可以豁免环评手续?
谢谢!
回复:
   您好!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第五条“本名录未作规定的建设项目,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规定,未纳入《名录》的项目,无需办理环评手续,但应落实相关环保措施,防止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并按有关规定纳入排污许可管理,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监督管理。
谢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内容转自:广东生态环境*互动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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