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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咨询:
   我公司在生产过程中,机加工工序产生的铝合金碎屑,经过滤压榨后达到静置无滴漏状态,打包压块后交给一般固废供应商利用时,运输环节是否需要按照危废要求,是否需要在广东省固废平台登记?
谢谢
回复:
   您好,《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规定,金属制品机械加工行业珩磨、研磨、打磨过程,以及使用切削油或切削液进行机械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属于危险废物的含油金属屑(900-200-08、900-006-09),经压榨、压滤、过滤除油达到静置无滴漏后打包压块后用于金属冶炼的,利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
其余收集、贮存、运输等环节均需按危险废物管理,并请经省平台规范转移、登记。
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内容转自:广东生态环境*互动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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