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咨询:
您好!我司 东莞市宏晟磁业有限公司于2020年5月通过环评审批,设置钕铁硼磁铁-开料-机加工-充磁-测试-包装生产工艺。
现我司想扩建研磨生产工艺,设置研磨机2台,研磨要添加少量研磨液,会产生研磨废水,该废水拟交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不外排。
已咨询了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未给出明确答复。
因《广东省豁免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办理的建设项目名录》的解释权归省厅,请问以下项目是否属于《广东省豁免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办理的建设项目名录》的豁免范围?
回复:
您好,如项目仅涉及所述工艺,废水不外排,且废气、噪声等经治理达标排放,可豁免环评手续办理。
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内容转自:广东生态环境*互动交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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