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咨询:
您好!我司是东莞一家制衣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多种且大量的一般工业固废(以废边角料、废塑料、废纸皮为主),因我司厂区内没有区域可以用来及时分拣每天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所以找了专业且合规的第三方公司合作,由合作的第三方公司每天多次将当天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拉至距离我司厂区大概400m位置处的厂房里进行分拣和分类存储(厂房由第三方公司租赁专用于我司一般工业固废分类及储存,面积约2000平方米),我司每天会有专人去第三方厂房监管分类情况,且在合同中约定在一般工业固废收集、运输、分类、储存及处理的每个环节都要合法,请问我司将混合的一般工业固废交给第三方,由第三方拉去上述专门租赁的厂房进行分类和储存的方式是否合法合规?
回复: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的,应当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
谢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内容转自:广东生态环境*互动交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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