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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咨询:
   我单位生产注塑产品,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边角料及次品,我单位能否自行破碎然后回用于生产?
是否会定义为再生塑料为原料进行生产?
如果可以回用是否需要按照名录上二十六、橡胶塑料制品业-塑料制品-以再生塑料为原料生产编制报告书?
回复:
   您好!
仅涉及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及次品经破碎后回用于生产,可豁免环评手续办理。
谢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内容转自:广东生态环境*互动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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