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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丹凉凉p   /  2022-8-10 21:10  /   0 人收藏

网友咨询:
   您好,现有一个家具制造项目,主要生产实木红木家具。
生产工艺如下:木材外购→开料→电加热烘干→开榫→砂光精雕→分体修边→组装→根据用户要求部分进行表面涂蜂蜡或者喷漆→成品;项目使用的油漆为水性漆,年使用量为0.15t,蜂蜡使用量为0.3t。
请问,该项目环评类别是否按照“十八、家具制造业21、36木质家具制造211中的其他(仅分割、组装除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执行编制报告表?
还是界定不属于该类别,可以豁免环评?
回复:
   您好,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中第36项规定,“家具制造业”项目如无电镀工艺,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豁免环评手续办理。
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内容转自:广东生态环境*互动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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