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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咨询:
   我司 主要从事手机屏幕钢化玻璃保护膜的生产,生产工艺为:钢化玻璃半成品——纯水清洗——涂防指纹液——电加热烘干(加热110度)——组装(PC底板、钢化玻璃保护膜、外包装)——成品。
清洗过程不加清洗剂,只是清洗浮尘,超声波废水经过滤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防指纹液商品名为AF防指纹油纳米自洁涂层,主要成分为全氟聚醚94~96%,十七氟葵基三乙氧基硅烷4~6%,为环保型无有机溶剂防指纹液,VOCs含量<5%。
透明粘稠液体,沸点300℃,不可燃。
请问,是否可以豁免环评?
回复:
   您好。
该项目如基本不产生生态环境影响,可按照《关于深化我省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粤办函[2020]44号)有关精神,豁免环评手续办理。
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内容转自:广东生态环境*互动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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