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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购1800吨石墨粉(粉末状,主要成分为碳99.99%),产品为石墨粉1800吨,生产基本处于密闭状态下,氮气保护。
生产工艺为投料、真空高温整形、筛分、全自动混料、包装入库。
其中真空高温整形中石墨依旧为粉末状,未发生改变,我司拟采用高温整形机属于间接加热,整形加热温度980-1050℃,整形时间约为6-10小时,高温目的是将外购的石墨粉中的碳从无序状态高温加热后碳变为有序状态,不涉及其他原料以及工艺。
本项目主要废气为投料及包装时产生的粉尘,高温整形过程无其他废气产生,本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60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309”,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及《广东省豁免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办理的建设项目名录》(2020年版),该项目应归类到“其他”做报告表还是归类到“含焙烧的石墨、碳素制品”做报告书又还是属于环评豁免。
回复:
   您好,根据描述,该项目应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第60项中“含焙烧的石墨、碳素制品”类别,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如仍有疑问,可结合项目具体情况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咨询。
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内容转自:广东生态环境*互动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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