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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z123   /  2022-8-10 21:10  /   0 人收藏

网友咨询:
   有一个五金加工企业,生产工艺是:粗铝线(原材料)-拉伸机(内有模具但不需要加热)-细铝线(成品),整个过程不需要加热,没有表面处理工序,不产生废水,请问这类企业是否可以参照广东省豁免名录中序号为17(五金制品加工生产-仅切割组装)的执行,豁免其环评?
回复:
   您好!根据所述工艺,该项目如不产生生产废水、有机废气等,可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我省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办函〔2020〕44 号)有关“试行豁免一批建设项目环评手续”精神,豁免环评手续办理,但应落实相关环保措施,防止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并按有关规定纳入排污许可管理,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监督管理。
谢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内容转自:广东生态环境*互动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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