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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钱哥   /  2022-8-10 21:10  /   0 人收藏

网友咨询:
   项目为塑料制品行业,主要生产编织袋,据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发布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行业名录(指导性意见)》的通知”(粤环〔2018〕44号)的通知,已确定项目不属于该通知中列明需做应急预案的项目类型,但项目会因废气治理需要产生废活性炭、喷淋废液等危险废物,此种情况是否还需编制应急预案?
回复: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五条,《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第三条(三),您单位需要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内容转自:广东生态环境*互动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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