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咨询:
您好,
1、我司从事五金配件的真空镀膜加工,主要工艺为:五金配件半成品(钢材)—打磨--表面擦拭(使用无水乙醇、滑石粉)--烘干(电炉)—真空镀膜—包装—出货。
原料为钛、锆靶材,约为30kg/年,配真空镀膜机2台,请问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我司是否属于豁免项目,是否需要办理环评?
(我司情况与2021-03-17答复的该类项目略有不同,就是使用了酒精来擦拭)
2、根据2020-05-25 答复“酒精是否属于高VOC清洗剂”内容,”酒精(乙醇)作为挥发性有机物中的一种,相对其他污染物对臭氧生成的活性较低,在一些发达国/已将其列为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豁免清单。
2019年,省厅组织在东莞市召开电子行业丙酮、乙醇清洗剂低挥发性有机物替代专家论证会,对该事项进行研究讨论,并形成了专家意见。
建议参考目前东莞市电子行业相关做法办理。
“东莞电子行业的做法怎么找到?
回复:
您好。
1.如项目仅涉及所述工艺,且不排放生产废水、挥发性有机物,建议按照《广东省豁免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办理的建设项目名录(2020年版)》中的相关规定,豁免环评手续办理,但应落实相关环保措施,防止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并按有关规定纳入排污许可管理。
2.东莞的做法是:组织行业内知名专家对使用工艺进行论证,论证其确实需要使用无水乙醇(酒精含量超过99%)且现阶段无其他成熟的工艺可替代,同时在收集和末端,采用现有最佳工艺进行治理。
专家论证之后将有关专家意见会同环评材料上报。
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内容转自:广东生态环境*互动交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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