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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咨询:
   现有一家玩具喷漆厂(属地东莞),使用的是低VOCS含量的水性漆喷涂,现已建设喷淋塔加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废气进行有组织高空排放,是否属于豁免环评?
盼复!
回复:
   您好!该项目如仅涉及使用喷涂且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第40项以及第五条有关“本名录未作规定的建设项目,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规定,豁免环评手续办理,但应落实相关环保措施,防止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并按有关规定纳入排污许可管理,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监督管理。
谢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内容转自:广东生态环境*互动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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