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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司生产漏保互感器,生产工艺为:金属带材经卷绕机绕制铁芯→经应力消除→水性喷涂(静电喷涂)→固化→点胶→装壳→组装→测试→机绕线→浸锡装壳→人工灌封树脂→清外观→测试→包装→出货。
水性喷涂使用水性涂料,静电喷涂使用静电粉末涂料,点胶使用AZ非晶胶为本体型胶粘剂,灌封环氧树脂为双酚A环氧树脂和固化剂调配而成。
请问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77、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其他(仅分割、焊接、组装的除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请问我司是否属于豁免项目,不需要纳入环评管理?
回复:
   您好!建议进一步分析项目原辅材料等信息,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确定环评类别。
根据《名录》第五条“本名录未作规定的建设项目,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规定,未纳入《名录》的项目,无需办理环评手续,但应落实相关环保措施,防止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并按有关规定纳入排污许可管理,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监督管理。
谢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内容转自:广东生态环境*互动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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