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咨询:
企业年产钟表五金配件500万个,使用的原材料为不锈钢、铜、铝,工艺为:原料-切削-加工-打磨-清洗-装配-检验-成品,有超声波清洗机,使用清洗剂对部件进行清洗,产生的清洗废水经自身企业水循环设备处理后回用于喷淋塔降解粉尘,请问该类型项目是否需要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或报告书?
回复:
您好!根据所述工艺,该项目如不排放生产废水,可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我省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办函〔2020〕44号)有关“试行豁免一批建设项目环评手续”精神,豁免环评手续办理,但应落实相关环保措施,防止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并按有关规定纳入排污许可管理,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监督管理。
谢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内容转自:广东生态环境*互动交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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