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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咨询: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单位从事钢木家具的生产,生产工艺包括五金件的脱脂、陶化、喷粉、固化等,其中脱脂槽和陶化槽总容积约100吨。
问题一:在风险评价内容中,该如何确定风险物质,是按照表B.1第53项,还是表B.2第3项?
问题二:本项目产线上的脱脂槽液和陶化槽夜是否属于有机废液?
如何区分有机废液和无机废液?
问题三:产线上的槽液和定期更换下来的槽液是否都属于废液?
回复:
   您好!
所述废槽液属于作为液态废物管理的物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 169-2018),对未列入表B.1,但根据风险调查需要分析计算的危险物质,其临界量可按表B.2中推荐值选取。
谢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内容转自:广东生态环境*互动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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