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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咨询:
   一个生产纸箱的项目,生产过程主要用购买的成品纸板,切边、打弯,折叠,然后有一边会用点胶水粘起来。
按照《名录》第38项,纸制品制造,有胶黏工艺的,需编制报告表。
但该类项目生产工艺简单,使用胶水也非常少量,请问是否还需要编制报告表?
回复:
   您好!如仅对成品纸板进行切边、打弯、折叠,使用水性胶水进行粘贴,可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我省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办函〔2020〕44号)有关“对基本不产生生态环境影响的”建设项目不纳入环评管理范围的精神,豁免环评手续办理,但应落实相关环保措施,防止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并按有关规定纳入排污许可管理,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监督管理。
谢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内容转自:广东生态环境*互动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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