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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咨询:
   企业从事水性涂料生产,主要生产工艺为原料简单混合、分装,生产过程中不产生挥发性有机废气,但会产生设备清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回用于下批产品生产,重新进入产品中,不外排,请问废水回用产品生产是否符合建设项目管理名录中“二十三、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26-44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 264”中“单纯物理分离、物理提纯、混合、分装的(不产生废水或挥发性有机物的除外)”中不产生废水的情况,然后可以豁免环评呢
回复:
   您好!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第五条“本名录未作规定的建设项目,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规定,未纳入《名录》的项目,无需办理环评手续,但应落实相关环保措施,防止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并按有关规定纳入排污许可管理,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监督管理。
谢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内容转自:广东生态环境*互动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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