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咨询:
你好,项目回收废旧洗衣机,经手工分拣后,对家电剩余的塑料外壳用干式破碎机进行破碎。
破碎后所得的小塑料块再经过水洗工艺洗干净,水是循环利用不外排。
不产生二次污染。
请问这情况项目是否能豁免环评手续?
回复:
您好!该项目如仅涉及分拣、破碎,且不排放生产废水,可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我省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办函〔2020〕44号)有关“对基本不产生生态环境影响的”建设项目不纳入环评管理范围的精神,豁免环评手续办理,但应落实相关环保措施,防止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并按有关规定纳入排污许可管理,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监督管理。
谢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内容转自:广东生态环境*互动交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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