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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咨询:
   我司产品为洗发水,工艺有混合-分装-清洗,仅涉及物理反应,无加热、化学反应。
生产过程中需要对设备进行清洗,清洗废水按零散工业废水找有资质的公司回收处理,清洗废水不外排。
按照最新建设项目分类管理名录,洗发水沐浴露在“第二十三、46日用化学产品制造”中,但无对应我司生产工艺的环评类别,那是否无需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如无需开展环评,是否我司按照排污许可规范标准,落实好污染防治设施后,即可建设生产?
回复:
   您好!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第五条“本名录未作规定的建设项目,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规定,未纳入《名录》的项目,无需办理环评手续,但应落实相关环保措施,防止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并按有关规定纳入排污许可管理,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监督管理。
谢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内容转自:广东生态环境*互动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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