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咨询:
您好!咨询一下以高岭土为原料,产品为陶瓷沙和陶瓷泥的陶瓷原料项目。
生产工艺为:1、高岭土经过投料、搅拌、筛分、洗砂、脱水后,产品为陶瓷沙;2、筛分后的泥浆经过压滤成沉渣,沉渣作为产品陶瓷泥。
项目生产用水回用不外排,这种陶瓷原料类型项目是否属于豁免环评,办理排污许可证就可以了?
如需要办理环评表,请问行业划分属于C3039其他建筑材料制造还是C3099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回复:
您好!所述项目如符合我厅《关于洗砂及石材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问题的复函》有关条件的,可豁免环评手续办理,但应落实相关环保措施,防止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并按有关规定纳入排污许可管理,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监督管理。
谢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内容转自:广东生态环境*互动交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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