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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亲火九三   /  2022-8-10 21:09  /   0 人收藏

网友咨询:
   我司主要从事不锈钢餐具喷涂加工,主要工艺为:半成品餐具-喷漆(或喷粉)-烤漆-出货。
所使用油漆为水性漆,年使用量约为2吨,喷粉工序使用的热固性环氧树脂粉末涂料年使用量约为2吨(粉末涂料属于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
烤漆使用设备为面包炉(即电烤箱),请问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我司是否属于豁免项目,不需要纳入环评管理。
回复:
   您好!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第67项“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以及第五条有关“本名录未作规定的建设项目,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规定,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项目,不纳入环评管理。
谢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内容转自:广东生态环境*互动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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