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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职狗   /  2022-8-10 21:09  /   0 人收藏

网友咨询:
   您好,我想向贵局咨询下,广东省的COD和氨氮排放量这两类废水污染物,以及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这三类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量数据是不是只有在五年计划内数据才具有可比性,如收集了十二五与十三五期间废水污染物或废气污染物的排放情况,可否对其进行比较?
我咨询了某些地市好像十三五期间污染物的核算方法有所改变,因做研究想比较十二五与十三五期间广东省废水和废气排放情况,故想咨询下十二五与十三五期间废水污染物或废气污染物的排放量是否可比,如COD、NH3-N排放量不可比的话,那废水排放量数据是否可比呢?
回复:
   您好!纳入总量减排的COD和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四项主要污染物,只有在同一个五年计划内才具有可比性。
由于纳入总量减排的主要污染物指标核算方法调整,纳入统计的行业企业范围有所变化等原因,因此,每五年生态环境部会根据实际情况对各地排放量基数作出核定调整。
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内容转自:广东生态环境*互动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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