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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咨询:
   项目主要工艺是用于干沙与干水泥粉混合后出货,请问这样的生产工艺是否需要报批环评?
如果需要的话,是属于哪个环评类别?
是否属于第56项“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中的“其他建筑材料制造(含干粉砂浆搅拌站)”?
回复:
   您好。
如项目生产工艺仅涉及干沙、干水泥粉混合,建议按照《广东省豁免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办理的建设项目名录(2020年版)》豁免环评手续办理,但应落实相关环保措施,防止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并按有关规定纳入排污许可管理。

谢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内容转自:广东生态环境*互动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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