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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根据:(1)《广东省豁免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办理的建设项目名录(2020年版)》中的“22.废旧资源(含生物质)加工、再生利用/仅分拣或破碎的”;(2)环保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2021年版)》 中的“四十九、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之“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 421;非金属废料和碎屑 加 工 处 理 422(421和422均不含原料为危险废物的,均不含仅分拣、破碎的)”。
有关问题:废旧手机通过手工拆解部件、人工分拣部件,最后用破碎机对分类的部件(例如手机壳)进行破碎。
是否豁免环评,无需办理环评手续。
或请告知:如有不能豁免的,那以上拆解、分拣、破碎中哪个工序是不能豁免。
谢谢!
回复:
   您好!
对于不涉及危险废物的固体废物分拣、破碎项目,如不排放废水、固体废物等污染物,可豁免办理环评手续,但应落实相关环保措施,防止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并按有关规定纳入排污许可管理。
具体请径向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咨询。
谢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内容转自:广东生态环境*互动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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