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咨询:
项目主要从事发光标志的生产,行业类别为照明灯具制造,生产工艺为:亚克力板、切割、打磨、喷漆、晾干、组装、包装出货,年使用水性漆1吨,本项目是否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中三十五、电器机械和器材制造业-77“仅分割、焊接、组装,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的环评豁免项目?
回复:
您好!根据所述工艺,该项目如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可豁免环评手续办理,但应落实相关环保措施,防止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并按有关规定纳入排污许可管理,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监督管理。
谢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内容转自:广东生态环境*互动交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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