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咨询:
尊敬的省厅领导,想请问一下关于清洁生产验收的问题。
企业于2009年取得环评,现产能与原环评相差较大,目前正在申报扩建项目环评,清洁生产验收要求期限将至,是否需要等扩建项目环评批复后再进行清洁生产验收工作?
回复:
您好。
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指南》的通知》(环办科技〔2018〕5号 )的要求,《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指南》附表2《清洁生产审核验收评分表》中“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关键指标”规定了7条关键否决指标,涉及任何1条为“否”时,则验收不合格,其中第6条:“清洁生产审核开始至验收期间,未发生节能环保违法违规行为或已完成违法违规的限期整改任务”。
鉴于该及企业涉及现产能与原环评相差较大,并在申请扩建项目环评,符合第6条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建议待完成相关整改要求后再申请清洁生产评估验收。
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内容转自:广东生态环境*互动交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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