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网友咨询:
   请问废水性油墨桶、低VOCs的油墨桶、废无醇润版液桶、废水性胶水桶是否属于危险废物?
如果属于危险废物,能否交给供应商回收?
回复:
   你好,未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且排除危险特性的物质,可不按危险废物管理。
《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34330)6.1a),任何不需要修复和加工即可用于其原始用途的物质,或者在产生点经过修复和加工后满足国家、地方制定或行业通行的产品质量标准并且用于其原始用途的物质,不作为固体废物管理。
  内容转自:广东生态环境*互动交流
分享至 : QQ空间
收藏

0 个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