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咨询:
项目为人行天桥,人行天桥为香炉湾城市阳台项目(已取得可研批复2019年9月、环评批复2020年9月)的一部分。
人行天桥部分在海岸线外建设,涉海部分现状为人行道及沙滩,天桥实际建筑物在人行道上建设,不占用沙滩,于2021年3月编制了海域使用论证报告。
原环评未分析海洋环境影响,现我司应建设单位要求,针对人行天桥单独编制一个环评报告,请问原来已经批复了环评的项目,其子项目还可以单独编制一个环评报告嘛?
请问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这个项目属于哪个类别?
回复:
您好。
人行天桥为香炉湾城市阳台项目的一部分,应纳入香炉湾城市阳台项目开展环评,一般不拆分项目单独编制环评。
项目类别根据香炉湾城市阳台项目类别确定。
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内容转自:广东生态环境*互动交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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