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网友咨询:
   你好,咨导员,现有大理石石材加工项目,原来已经有环评验收等手续,主要是来料进行,切片,打磨,成型,过胶等工序,以前产生的边角料未加以利用,在原环评中是定义为一般工业固废交固废回收单位处置,现在企业想扩建增加破碎,分筛工序,对边角料进行加工利用,制成砂石外售,请问,这种情况制成的砂石还是否要当作一般工业固废只能给有资质的固废回收公司来处置,环评管理方面,这种扩建项目是否是豁免环评手续。
回复:
   您好!该项目扩建部分如不涉及危险废物,仅破碎、分筛且不排放生产废水,可豁免环评手续办理,并按有关规定纳入排污许可管理。
谢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内容转自:广东生态环境*互动交流
分享至 : QQ空间
收藏

0 个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