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咨询:
项目主要生产建材辅助材料,主要为纳米液,原料涉及水、羧甲基纤维素、增稠剂(丙烯酸聚合物)、消泡剂(有机硅)、保湿剂(乙二醇)、尿素、酸碱度调节剂(AMP-95)、分散剂(丙烯酸树脂),工艺:原材料、称量、分散搅拌、分装打包、成品,生产过程无废水以及挥发性有机物产生,仅有少量投料粉尘,该项目属于2021版分类名录中“专用化学产品制造266”,是否可豁免环保手续?
回复:
您好!该项目如仅涉及单纯物理分离、物理提纯、混合、分装的,且不产生废水或挥发性有机物,可豁免环评手续办理,但应落实相关环保措施,防止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并按有关规定纳入排污许可管理,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监督管理。
谢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内容转自:广东生态环境*互动交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