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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bbot   /  2022-8-10 21:08  /   0 人收藏

网友咨询:
   您好!我公司是广州华玲土砂石方工程有限公司,项目位于广州南沙区东涌镇;项目为外购机制砂原料,经分拣、破碎、水洗、脱水筛等工序后即可作为机制砂成品外售,请问能否按照《广东省豁免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办理的建设项目名录(2020年版)》中第22项要求豁免?
其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二十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中的石墨及其他非金 属矿物制品制造 309项还是三十九、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中的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 422项?
回复:
   您好!项目如符合我厅《关于洗砂及石材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问题的复函》有关条件的,可豁免环评手续办理,但应落实相关环保措施,防止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并按有关规定纳入排污许可管理,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监督管理。
谢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内容转自:广东生态环境*互动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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