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咨询:
我司现从事钕铁硼磁铁加工生产,产品主要用于电子产品上的。
设有切片机、切割机、磨床、倒角机、充磁机、煮料锅(用电)、烘干箱(用电)设备。
我司的生产工艺为原材料外购回厂后进行切割、打磨等机加工工序,随后进行煮料为去除产品上的少量切削油污,温度约为80℃,煮料后的产品送入烘箱在60℃下烘干水分,然后产品送入充磁机进行充磁,即为成品。
该过程中没有废气产生,煮料用的水为自来水,使用一段时间后进行更换,更换的废水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我是产生的边角料等一般固体废物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本)中“三十六、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81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398”显示器件制造;集成电路制造;使用有机溶剂的;有酸洗的以上均不含仅分割、焊接、组装的,我司是否属于仅分割、焊接、组装的,进而豁免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回复:
您好!根据所述内容,该项目可豁免环评手续办理,但应落实相关环保措施,防止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并按有关规定纳入排污许可管理,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监督管理。
谢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内容转自:广东生态环境*互动交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