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咨询:
我司是主要生产电子精密模切件、柔性复合材料精密功能结构件、传统精密功能件及结构件的加工生产。
主要生产设备为激光切割机、多功能贴合机、圆刀机、全自动模切机等。
在生产工艺过程中不涉及使用有机溶剂。
公司的有机溶剂主要用于,酒精-模具清洗-年使用约250升;脱模剂-模具保养-年使用约350升;防锈油-设备防锈-年使用约20升;硅油-脱模防粘-年使用约90公斤。
公司现扩产较此前相比超20%,但在生产经营中,无工业废水产生,仅有生活污水,油烟及VOCs产生(年产量约0.034吨/年)。
另外,对行业分类亦产生较大疑问,在上市过程的归属行业是C39(国民经济行业分类2017),但在环评行业细分上却无法找到较为符合的行业分类。
在前几次咨询的时候,主要是针对工艺上描述的环评问题,现客户审核老师及分管部门对此是否需要做环评产生较大疑问,特来咨询。
回复:
您好。
建议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仅分割、焊接、组装的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不纳入环评管理的精神,豁免环评手续办理,但应落实相关环保措施,防止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并按有关规定纳入排污许可管理。
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内容转自:广东生态环境*互动交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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