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咨询:
尊敬的厅领导:
关于锂电铜箔:由于主要生产工艺中的表面处理使用苯丙三氮唑,涉及有机涂层,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该项目类别属于“二十二、金属制品业”中“68、金属制品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项中的“有电镀工艺的;有钝化工艺的热镀锌;使用有机涂层的(喷粉、喷塑、浸塑和电泳除外;年铜、年用溶剂型涂料(含稀释剂)10吨以下和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的除外)”,对应环评类别为环境影响报告书。
而根据“398、印刷电路板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对应环评类别为环境影响报告表。
现咨询省厅,锂电铜箔究竟执行什么环评类别?
谢谢。
回复:
您好。
电子铜箔生产项目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第81条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398“中“印刷电路板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化工材料制造除外)”规定,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内容转自:广东生态环境*互动交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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