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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咨询:
   一企业计划搬迁至新厂,在新厂工艺保持与之前一样,单纯对几种轻质白油(闪点≥70℃)进行调和分装后出售,生产过程采用纯物理搅拌不产生废水和废气,请问搬迁到新厂后从业轻质白油调和分装是否归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目录》中第42项“精炼石油产品制造”,环评类别归属于豁免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办理建设项目?
需不需要企业办理环评手续?
如果需要,哪么按管理目录中哪一条,环评类别按哪一类办理呢?
回复:
   您好!该项目如仅涉及单纯物理分离、物理提纯、混合、分装,且不产生废水或挥发性有机物,可豁免环评手续办理。
谢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内容转自:广东生态环境*互动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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