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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咨询:
   你好,请问:1、机加工焊接工序产生的焊接废气,早期环评批复要求活性炭处理,更换废活性炭看作危险固废,此类废活性炭属于危废吗?
如果属于则变更处理工艺为焊烟净化器需要办环评吗,2  锅炉软化水处理更换的废树脂原环评属于危废,按最新危险固废名录还属于危废吗?
谢谢
回复:
   您好!1.关于废活性炭是否作为危险废物管理,应按照环评批复及《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执行。
2.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第100项,“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全部填写登记表。
3.关于锅炉软化水处理产生的废树脂,若原水不涉及含感染性、毒性等,则可不按危险废物管理。
谢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内容转自:广东生态环境*互动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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