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咨询:
从线路板上拆解下来的电容(不含电解液),需要符合哪些环保要求,可以流入市场?
根据《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第5,6两条,多部委发文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第12条规定的要求,能否按照GB/T26572,GB/T26125标准检测后,按园区管理细则,抹除商标,正确标示能否进入市场流通?
环保方面,是否还有其他要求?
回复:
您好,《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6.1a规定,任何不需要修复和加工即可用于其原始用途的物质,或者在产生点经过修复和加工后满足国家、地方制定或行业通行的产品质量标准并且用于其原始用途的物质,不作为固体废物管理。
请依法落实台账管理等制度。
产品流通事宜,请径直咨询市场监管部门咨询。
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内容转自:广东生态环境*互动交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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